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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教材中的古代文化常识——官职典制

时间:2020-03-23  来源:博客  作者:未知


古代文化常识:官职典制

一、地方官职、武官官职

(一)地方官职

【京兆尹】中国古代官名,为三辅(治理京畿地区的三位官员,即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之一。相当于今日首都的市长。

【节度使】唐代总揽数州军政事务的总管,原只设在边境诸州;后内地也遍设,造成割据局面,因此世称“藩镇”。《红楼梦》第四回:“雨村便疾忙修书二封与贾政并京营节度使王子腾。”
 
【刺史】原为巡察官名,东汉以后成为州郡最高军政长官,有时称为太守。唐白居易曾任杭州、苏州刺史,柳宗元曾任柳州刺史。

【太守】参见“刺史”条。又称“郡守”,州郡最高行政长官。范晔曾任宣城太守。《桃花源记》:“及郡下,诣太守,说如此。”《孔雀东南飞》:“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赤壁之战》:“与苍梧太守吴巨有旧,欲往投之。” 

【总督】中国明清地方军政大员。又称总制。正统六年(1441)正月,明廷用兵麓川(今云南陇川西南),兵部尚书王骥主其事,首次以总督军务入衔。分专务和地方两种。专务总督有总督粮储、总督河道、总督漕运等名,各以所辖专务为职,提督军务为辅。地方总督多因戍边或镇压人民而设,以所辖地区军务为主。

【巡抚】明初指京官巡察地方。清代正式成为省级地方长官,地位略次于总督,别称“抚院”“抚台”“抚军”。如《五人墓碑记》:“是时以大中丞抚吴者为魏之私人。”

【布政使】官名。明初,沿元制,于各地置行中书省。明洪武九年(1376)撤销行中书省,以后陆续分为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全国府、州、县分属之,每司设左、右“布政使”各1人,与按察使同为一省的行政长官。宣德以后因军事需要,专设总督、巡抚等官,都较布政使为高。清代始正式定为督、抚的属官,专管一省的财赋和人事,与专管刑名的按察使并称两司。康熙六年(1667)后,每省设布政使一员,不分左右,均为从二品。但江南省(后分为安徽、江苏两省)、陕西省(后分为陕西、甘肃两省)和湖广省(后分为湖南、湖北两省)设有两布政使。两司的长官布政使和按察使,俗称藩台、臬台。一般省里设有三司,即承宣布政使、提刑按察使、都指挥使,第三个负责指挥军事,很少参与地方政治,故很少提及。

【按察使】官名。宋仿唐初刺史制设立,主要任务是赴各道巡察,考核吏治,主管一个省范围内的刑法之事,相当于现代的省级公、检、法机关。由宋代提点刑狱演变而来。

【抚军】参见“巡抚”条。《促织》:“乃赏成,献诸抚军。抚军大悦,以金笼进上。”又称作“抚臣”,如“诏赐抚臣名马衣缎”。

【从事】中央或地方长官自己任用的僚属,又称“从事员”。《赤壁之战》:“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

【知府】“太守”,又称“知州”。《登泰山记》:“是月丁未,与知府朱孝纯子颍由南麓登。”

【县令】一县的行政长官,又称“知县”。《孔雀东南飞》:“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

【里正】古代的乡官,即一里之长。如《促织》:“令以责之里正。” 

【里胥】管理乡里事务的公差。《促织》:“里胥猾黠,假此科敛丁口。”

(二)武官官职

【都督】参见“经略使”条。军事长官或领兵将帅的官名,有的朝代地方最高长官亦称“都督”,相当于节度使或州郡刺史。如《梅花岭记》:“任太守民育及诸将刘都督肇基等皆死。”刘肇基是驻地方卫所的军事长官。

【经略使】也简称“经略”。唐宋时期为边防军事长官,与都督并置。如范仲淹曾任陕西经略副使。明清两代有重要军事任务时特设经略,官位高于总督。如《梅花岭记》“经略洪承畴与之有旧”,洪承畴降清后曾任七省经略,驻扎在江宁。

【校尉】两汉时期次于将军的官职。如《赤壁之战》:“以鲁肃为赞军校尉。”鲁肃当时担任协助主帅周瑜规划军事的副将。唐以后地位渐低。

【总兵】官名。明初,镇守边区的统兵官有总兵和副总兵,无定员。总兵官本为差遣之职,无品级,遇有战事,总兵佩将印出战,事毕缴还,后渐成常驻武官。

【教头】宋代军中教练武艺的军官。《水浒传》中的林冲就是京城八十万禁军的枪棒教头。

【提辖】宋代州郡武官的官名,主管训练军队、督捕盗贼等事务。如《水浒传》中的鲁提辖鲁智深。

【都尉】职位次于将军的武官。《陈涉世家》:“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鸿门宴》:“沛公已出,项王使都尉陈平召沛公。”

【司马】各个朝代所指官位不尽相同。战国时为掌管军政、军赋的副官。如《鸿门宴》:“此沛公左司马曹无伤言之。”隋唐时是州郡太守(刺史)的属官。如《琵琶行》:“元和十年,予左迁九江郡司马。”白居易当时被贬至九江,位在州郡别驾、长史之下。

官职典制——选官制度、中央官职

 

(一)选官制度

 

【禅让制】 指在位君主生前便将统治权让给他人。指中国原始社会部落联盟民主推选首领的制度。中国上古时期的禅让制度,实际上是以传贤为宗旨的民主选举首领制度。

 

【嫡长子继承制】 嫡长子继承制是宗法制度最基本的一项原则,即王位和财产必须由嫡长子继承,嫡长子是嫡妻(正妻)所生的长子,西周天子的王位由其嫡长子继承,而其他的庶子为别子,他们被分封到全国各重要的战略要地。由嫡长子继承的王位可以确保周王朝世世代代大宗的地位。庶子对嫡子的大宗来说,是小宗,而在自己的封地内又为大宗,其继承者也必须是嫡长子。

 

【分封制】 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机构。各个等级之间的相互关系,既是大小宗关系,也是上下级关系。

 

【宗法制度】 宗法制度是由氏族社会父系家长制演变而来的,是王族贵族按血缘关系分配国家权力,以便建立世袭统治的一种制度。其特点是宗族组织和国家组织合二为一,宗法等级和政治等级完全一致。这种制度确立于夏朝,发展于商朝,完备于周朝,影响于后来的各封建王朝。按照周代的宗法制度,宗族中分为大宗和小宗。周王自称天子,称为天下的大宗。天子的除嫡长子以外的其他儿子被封为诸侯。诸侯对天子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封国内却是大宗。诸侯的其他儿子被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对诸侯而言是小宗,但在他的采邑内却是大宗。从卿大夫到士也是如此。后来,各王朝的统治者对宗法制度加以改造,逐渐建立了由政权、族权、神权、夫权组成的封建宗法制。

 

【荐举】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荐举有考察、推举的意思,又叫察举。由侯国、州郡的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主要科目有孝廉、贤良、文学、茂才等。《张衡传》:“永元中,举孝廉不行。”《陈情表》:“前太守臣逵察臣孝廉;后刺史臣荣举臣秀才。”

 

【征辟】 汉代选拔官吏制度的一种形式。征,是皇帝征聘社会知名人士到朝廷充任要职。辟,是中央官署的高级官僚或地方政府的官吏任用属吏,再向朝廷推荐。《张衡传》“连辟公府,不就”“安帝雅闻衡善术学,公车特征拜郎中”。

 

【孝廉】 汉代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举孝廉,父别居。”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是魏文帝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的意见,于黄初元年(220)命其制定的制度。九品中正制的主要内容就是选择“贤有识鉴”的中央官吏兼任原籍地的州、郡、县的大小中正官,负责察访本州、郡、县散处在各地的士人,综合德才、门第定出“品”和“状”,供吏部选官参考。所谓“品”,就是综合士人德才、门第(家世官位高低)所评定的等级,共分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品,但类别却只有上品、中品和下品(二品至三品为上品;一品为虚设,无人能达到;四品至五品为中品;六品至九品为下品)三类。在德才与门第中,定品时一般依据后者,叫“计资定品”。所谓“状”,乃是中正官对士人德才的评语,一般只有一两句话,如“天才英博,亮拔不群”“德优能少”等,这是对东汉后期名士品评人物的制度化。

 

【流官】“流官”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少数民族集居地区所置地方官。“流官”是相对于“土官”而言,“土官”是封建王朝封赐的独霸一方能世袭的官员或统治者。“流官”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流官”与“土官”名称虽异,但都是统治阶级,臭味相投。许多“土官”的陋规,“流官”照样施行。

 

【册命】(策命)为西周至春秋时周王任命官员的制度。册命之制,在西周以前即已产生,至西周时已发展成为比较完善的制度。凡内服百官与外服诸侯,以及诸侯国的命卿(大国三卿,二卿由周王册命;小国二卿,一卿由周王册命,谓之命卿)均由周王册命。西周时代周王亲临册命,册命授职与舆服赏赐同时进行,授职称命,赐服称赐,也可以互称。授职与赐服分别为册命的两项主要内容,并载于册。西周册命金文在“王曰”“王若曰”之后即为册命的内容。册命的内容一般先直呼受命者之名,然后叙述册命的原由,或加以告诫。其次宣布受命者就任某官,职司何事,以及赐予祭酒、服饰、车饰、马饰、旂旗、兵器、土地、臣民及其他;并嘱以“敬夙夜用事,勿废朕命”。

 

(二)中央官职

 

【皇帝】 秦王嬴政统一六国之后,王绾、李斯等根据传说中的三皇的名称,上尊号为秦皇。嬴政决定兼采帝号,称为皇帝,意思是他的功德可以和“三皇五帝”相提并论。从此,历代封建君主都称皇帝,俗称皇上。

 

【太上皇】 秦始皇追尊他的父亲庄襄王为太上皇;汉高祖刘邦尊称他的父亲太公为太上皇,也尊称为“上皇”。历代皇帝未死时即传位于太子,也就自称太上皇。

 

【驸马】 驸马最早只是一个官职,汉代武帝时设置驸马都尉,意思是掌副车之马,原为近侍官的一种,多由宗室及外戚、诸公主的子孙充任。魏晋以后,皇帝的女婿照例加此称号,简称为驸马,但并不是实际的官职,清代时则称为“额附”。

 

【爵位】 即爵、爵号,是古代皇帝对贵戚功臣的封赐。旧说周代有公、侯、伯、子、男五种爵位,后代爵称和爵位制度往往因时而异。如汉初刘邦既封皇子为王,又封了七位功臣为王,彭越为梁王,英布为淮南王等;魏曹植曾被封为陈王;唐郭子仪被封为汾阳郡王;清太祖努尔哈赤封其子阿济格为英亲王,多铎为豫亲王,豪格为肃亲王。再如宋代寇准封莱国公,王安石封荆国公,司马光为温国公;明代李善长封韩国公,李文忠封曹国公,刘基封诚意伯,王阳明封新建伯;清代曾国藩封一等毅勇侯,左宗棠封二等恪靖侯,李鸿章封一等肃毅伯。

 

【宰相】 封建时代对君主负责的人称为宰相,大致相当于今天的“总理”或“首相”。宰是主持,相是辅助的意思。历代都另有正式的官名,其职权大小以及行使权力的方式都有所不同。封建时代民间常用“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来描述宰相的地位,但一般地说,由于君主集权的加重,宰相的权力也随之而减轻,这其中最为典型的是明朝。明代为了防止权臣篡位,废除丞相而以内阁大学士协助皇帝处理政务,后来大学士成为事实上的宰相。

 

【丞相】 封建官僚机构中的最高官职,是秉承君主旨意综理全国政务的人。有时称相国,常与宰相通称,简称“相”。如《陈涉世家》:“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廉颇蔺相如列传》:“且庸人尚羞之,况于将相乎!”《蜀相》:“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

 

【学士】 古代官名。魏晋时的文学之士,主管典礼、编纂、撰述等事务,通称学士。因所属机关不同,职权各异。有主管撰述的,如北齐文林馆学士,唐代的集贤院学士等;有专为皇帝侍讲、侍读的,还有草拟奏令、参与机密的。宋代的观文殿、资政殿、端明殿学士与大学士是专门为那些需要礼遇的大臣或文学之士而设,全是虚衔,而明清两代的殿阁学士实际上掌治着宰相的职权,这是历代地位最高的“学士”了。

 

【博士】 古代官名。六国时诸子、诗赋、术数、方技都设有博士;秦汉两代都沿袭了这一官职。西汉时属太常,称太常博士;汉武帝建元五年设五经博士;晋代设国子博士,唐代有太学国子诸博士和律学博士、算学博士等,都为教授官,与职掌礼仪的太常博士不同。明清两代有国子博士,太常博士,而以五经博士为孔孟及儒家诸族的世袭官。

 

【太医】 周官中设医师,主管医务政令。秦汉两代设太医令丞。汉代初期属太常寺,后来改属少府。魏晋南北朝时相沿设置。隋代设置太医署,宋代改称太医局,元代又改为太医院,明清两代不变,其职责都没有大的变化。后世泛指皇帝的医生为太医或御医。

 

【太师】 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后多为大官加衔,表示恩宠而无实职,如宋代赵普、文彦博等曾被加太师衔。其二,古代又称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为“东宫三师”,都是太子的老师,太师是太子太师的简称,后来也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颜太师以兵解”,颜真卿曾被加太子太师衔,故称。再如明代张居正曾有八个虚衔,最后加太子太师衔;清代洪承畴也被加封太子太师衔,其实并未给太子讲过课。

 

【太傅】 参见“太师”条。古代“三公”之一。又指“东宫三师”之一,如贾谊曾先后任皇子长沙王、梁怀王的老师,故封为太傅。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曾国藩、曾国荃、左宗棠、李鸿章死后都被赠太傅。

 

【少保】 指两种官职。其一,古代称少师、少傅、少保为“三孤”,后逐渐成为虚衔,如《梅花岭记》“文少保亦以悟大光明法蝉脱”,文天祥曾任少保官职,故称。其二,古代称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为“东宫三少”,后也逐渐成为虚衔。

 

【尚书】 最初是掌管文书奏章的官员。隋代始设六部,唐代确定六部为吏、户、礼、兵、刑、工,各部以尚书、侍郎为正副长官。如《张衡传》:“上书乞骸骨,征拜尚书。”再如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上卿】 周代官制,天子及诸侯皆有卿。卿分上中下三等,最尊贵者谓“上卿”。如《廉颇蔺相如列传》:“廉颇为赵将……拜为上卿。”

 

【参知政事】 又简称“参政”。是唐宋时期最高政务长官之一,与同平章事、枢密使、枢密副使合称“宰执”。宋代范仲淹、欧阳修、王安石都曾任此职。《训俭示康》“参政鲁公为谏官”,“鲁公”指宋真宗时的鲁宗道。《谭嗣同》:“参预新政者,犹唐宋之参知政事,实宰相之职。”

 

【军机大臣】 军机处是清代辅佐皇帝的政务机构。任职者无定员,一般由亲王、大学士、尚书、侍郎或京堂兼任,称为军机大臣。军机大臣少则三四人,多则六七人,被称为“枢臣”。清末汉人只有左宗棠、张之洞、袁世凯等短时间地任过军机大臣。《谭嗣同》:“时军机大臣刚毅监斩。”

 


 

【大夫】 各个朝代所指的内容不尽相同,有时可指中央机关的要职,如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屈原列传》:“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上官大夫”,一般认为是指上官靳尚。“子非三闾大夫欤?”屈原担任的是掌管王族昭、屈、景三姓事务的长官。《<指南录>后序》“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中的“大夫”指的便是御史大夫、谏议大夫等。

 

【士大夫】 旧时指官吏或较有声望、地位的知识分子。《师说》:“士大夫之族,曰师曰弟子云者,则群聚而笑之。”《石钟山记》:“士大夫终不肯以小舟夜泊绝壁之下,故莫能知。”《训俭示康》:“当时士大夫家皆然。”《五人墓碑记》:“郡之贤士大夫请于当道。”

 

【太史】 西周、春秋时为地位很高的朝廷大臣,掌管起草文书、策命诸侯卿大夫、记载史事,兼管典籍、历法、祭祀等事。秦汉以后设太史令,其职掌范围渐小,其地位渐低。司马迁做过太史令。《张衡传》:“顺帝初,再转,复为太史令。”《五人墓碑记》:“贤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吴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长姚公也。”文起为翰林院修撰,史官,故称太史。

 

【长史】 秦时为丞相属官,如李斯曾任长史,相当于丞相的秘书长。两汉以后成为将军属官,是幕僚之长。《出师表》:“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长史”指张裔。《赤壁之战》:“子瑜者,亮兄瑾也,避乱江东,为孙权长史。”

 

【侍郎】 初为宫廷近侍。东汉以后成为尚书的属官。唐代始以侍郎为三省(中书、门下、尚书)各部长官(尚书)的副职。韩愈曾先后任过刑部、兵部、吏部的侍郎。《出师表》“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其中董允是侍郎。《谭嗣同》:“八月初一日,上召见袁世凯,特赏侍郎。”袁世凯为兵部侍郎。

 

【侍中】 原为正规官职外的加官之一。因侍从皇帝左右,地位渐高,等级超过侍郎。魏晋以后,往往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出师表》提到的郭攸之、费祎即是侍中。

 

【郎中】 战国时为宫廷侍卫。自唐至清成为尚书、侍郎以下的高级官员,分掌各司事务。如《荆轲刺秦王》:“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此指宫廷侍卫。《张衡传》“公车特征拜郎中”,“郎中”是管理车骑门户的官名。

 

【参军】“参谋军务”的简称,最初是丞相的军事参谋。晋以后地位渐低,成为诸王、将军的幕僚。如陶渊明曾任镇军参军,《后汉书》著者范晔曾任刘裕第四子刘义康的参军。隋唐以后逐渐成为地方官员。如杜甫曾任右卫率府胄曹参军、华州司功曹参军,白居易曾任京兆府户曹参军。

 

【令尹】 战国时楚国执掌军政大权的长官,相当于丞相。如《屈原列传》:“令尹子兰闻之大怒。”明清时指县长。如《促织》:“天将以酬长厚者,遂使抚臣、令尹并受促织恩荫。”

 

  【军机章京】 参见“军机大臣”条。是军机处的办事人员,军机大臣的属官,被称为“小军机”。《谭嗣同》:“皇上超擢四品卿衔军机章京,与杨锐、林旭、刘光第同参预新政。”

 


 

【枢密使】 枢密院的长官。唐时由宦官担任,宋以后改由大臣担任,枢密院是管理军国要政的最高国务机构之一,枢密使的权力与宰相相当,清代军机大臣往往被尊称为“枢密”。宋欧阳修曾任枢密副使。《<指南录>后序》:“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文天祥当时掌管军事要务。

 

【左徒】 战国时楚国的官名,与后世左右拾遗相当。主要职责是规谏皇帝、举荐人才。《屈原列传》:“屈原者,名平,楚之同姓也。为楚怀王左徒。”

 

【太尉】 元代以前的官职名称。是辅佐皇帝的最高武官,汉代称大司马。宋代定为最高一级武官。《林教头风雪山神庙》:“我因恶了高太尉,生事陷害,受了一场官司。”高太尉指高俅。

 

【上大夫】 先秦官名,比卿低一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拜相如为上大夫。”当时蔺相如比上卿廉颇官位要低。


【尹】 参见“令尹”条。战国时楚国令尹的助手有左尹、右尹,左尹地位略高于右尹。如《鸿门宴》“楚左尹项伯者”。又为古代官的通称,如京兆尹、河南尹、州尹、县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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