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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是学校的合伙人

时间:2020-03-05  来源:博客  作者:未知

某市教育局多次收到家长和学生反映,部分中小学校在开展线上教学过程中存在增加学生和家长负担的现象,一些学校存在强制要求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学生收看课程、要求学生家长购买或打印纸质教材、随意增加学生作业量、擅自组织学生频繁在线考试、擅自增加授课内容等违规行为。

看到这个报道,心中特别的不舒服,感觉到家长和学校关系的不平等。作为家长,有义务配合学校进行教育教学活动,但是,义务不是任性。家长不是单独的角色,还有其他的社会角色。家长不是专职的,而是有着更加重要的社会工作。家长的大部分时间还需要工作。作为学校,随意的给家长增加额外的工作,会让家长对于学校产生不满的情绪。碍于学生的情面,家长不好当面发作,忍气吞声的完成不属于他们的工作。这种情绪不利于家校合作关系的良性发展。当学生离开学校之后,家长对于学校不会是感激之情,更多是一种厌恶。家长的情绪会传递给学生。母校在学生心目中会是什么样的形象呢?家长很忙,家长有很多的事情。作为学校,千万不能够打着为学生学习的幌子,任性的给家长增加负担。我们可以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我们是学生的家长,猛然的增加额外的工作,额外的负担,会是什么样的心情和感受呢?再之,学校是否考虑过学生家庭情况的差异呢?疫情之下,有很多的家庭没有正常的收入,经济来源非常的有限,让家长额外的购买辅助教学设施,这无疑是给学生家庭雪上加霜。

学校没有站在家长的角度考虑问题,而是独自站在学校的角度安排任务。学校认为只要是为学生的学习,家长就要无条件的支持。学校的理由很充足,就是为了学生的发展。学校敢于这样任性,源于学校有“底气”。“底气”就是学生。这种思维背后把家校关系看作是一种利益关系,而不是平等的合伙人。学校认为,你的孩子在学校读书,现在疫情很重,没有办法开学,只有委屈家长多付出。学校没有考虑额外给家长增加的负担,会给家长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独自购买或者打印材料,是不是意味着大量的人群聚集呢?是不是意味着家长要不断的寻找合适的购买场所?不知道学校考虑过没有,这个时候能不能买到打印机或者有没有地方提供打印服务?家长不是学校的下属。学校没有权利支配家长去做任何超出范围的事情。

家长是学校的合伙人。所谓的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度娘)家长的资本是孩子,学校的资本是教育资源,家校合作进行孩子的教育。家长和学校是一个共同体,谁也离不开谁,谁也没有比谁有特权。既然是合伙人,面对问题的时候,需要共同的商讨,以双方都能够接受的方式去处理问题,而不是单方面。合伙人需要相互的尊重和理解,更需要坦诚和信任。如果合伙人之间出现信任裂痕,或者任一方出现违背双方意愿的行为,都会注定投资的失败。

家校是合伙人,而且家长是终生的持股,而学校是阶段的持股。因此,家校关系中更应该对于家长尊重,而不是任性的决策。(追求生命的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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