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随着全国各地开始复学,中高考时间也已临近,各地纷纷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帮助一线医务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其中不少地区提出了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的相关保障政策。 近日,湖北有一地也公布了关于中考加分政策,一起来看看有哪些地区吧! 1、 咸宁市 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加10分 咸宁市教育局表示,参加咸宁市2020年中考的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可以加10分,此举旨在落实湖北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关爱和激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咸宁市2020年中考取消所有奖励性加分,保留身份性质类加分,严禁自行增加或调整加分、优录项目和分值。各类优录加分只取其中的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类别如下: (1) 烈士子女加10分(含公安英烈); (2)抗击新冠肺炎一线医护人员子女加10分; (3)现役军人(含消防)子女加5分; (4) 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加5分; (5)残疾考生凭残疾证原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目前,武汉中考加分政策还未公布。2月17日,湖北出台政策,湖北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参加2020年中考加10分。目前,已经有不少地区出台政策,提出了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的相关保障政策或优惠措施。 在众多的优惠措施里面,中考加分是力度较大的政策之一。 2、 江西省 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10分 江西省教育厅、省卫健委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出台关心关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四项政策举措,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孩子,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 《通知》中明确表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今年新入学就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于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辖区内,就近就便优先安排。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今年报考普通高中的,可在其中考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实行中考成绩等级制的地方,在普通高中录取时降低一个等级录取;报考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按照学生意愿直接录取,优先选择专业。 此外,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3、 黑龙江省 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子女高考加20分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出台通知,被认定为烈士及获得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获得表彰及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可就近就便入读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享受就近就便入读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当地中考照顾政策;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在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被认定为烈士及获得表彰的医务人员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提供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环节专项服务。 4、 云南省昆明市 战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今年中考可加10分录取 《昆明市落实〈关于切实保护关心爱护一线医务人员十二条措施〉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将通过提高薪酬待遇、给予人事政策倾斜、照顾子女就学、强化生活保障等12条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保护、关心、爱护。其中,今年,昆明市辖区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依据学生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给予加分10分的照顾。 5、 河南省 战"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中考加10分 在此前"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第二十三场新闻发布会上,河南省教育厅副厅长毛杰介绍了对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学升学的照顾性政策措施。 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 在子女入园方面,根据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意愿,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就近安排入公办园或优质普惠性民办园; 在义务教育阶段子女入学方面,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可参照免试就近入学划片范围、相对就近、优先安排到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在高中阶段升学方面,初中毕业生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对在战"疫"一线、被认定为烈士等荣誉的医务人员的子女,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等相关加分政策给予优待; 报考省内中等职业学校的,可以择校免试入学; 参加"3+2"分段考试的,单列计划予以录取; 对于报考普通高校和研究生的,按国家相关优惠政策执行,教育考试工作机构按"一对一"提供志愿指导和招录服务。 6、 江苏省南京市 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 2月12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为赴湖北医务人员办好十件实事的通知》。其中第十件是享受一次子女就学照顾。 具体政策是: 当年入学幼儿园的,结合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在区内普惠性优质幼儿园就读; 入学义务教育学校的,纳入政策照顾对象; 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有关规定予以加分照顾录取;其中,报考本市三年中职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 在学校就读期间,学校给予人文关怀,提供课业辅导、心理疏导等专项服务; 就读初、高三毕业年级的,协调所在学校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 对在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受到立功嘉奖表彰的一线医务人员,照顾政策适用年限适当延长。 7、 江苏省苏州市 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先录取 2月10日,苏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帮学助教促成长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将重点关爱支援湖北医疗队等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子女,当年涉及基础教育阶段入学升学的,由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在职责范围内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先录取;涉及高职高校的,采取全程一对一服务,切实解决其后顾之忧。 8、 陕西省西安市 享受一次子女入学照顾 2月13日,西安出台八条措施,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其中第四条是享受一次子女入学照顾。在2020年秋季入学中,优先妥善解决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入园。子女需就读幼儿园的,按照家长意愿,坚持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可选择在父母居住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域,优先安排到教育质量较好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9、 重庆市 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2月13日,据《重庆日报》报道,重庆官方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关心关爱的通知》,从十个方面,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的关心关爱。其中一项措施是适当照顾子女入学。根据有关规定,对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入园入学给予适当照顾。 10、 山东省 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 2月15日,山东发布《关于为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办好十二件实事的通知》。其中第十二条是给予子女教育政策照顾。一线人员子女居家学习的,由学校(幼儿园)安排专人进行学习生活指导;需就读幼儿园的,由当地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优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需升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结合学生和家长意愿,就近就便安排就读;参加中考的,参照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给予加分照顾。参加中考,报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并达到当地最低录取控制线的,按所报志愿直接录取;接受高等教育的,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年底,立功受奖人员可延长至2021年年底。) 11、 四川省 提供一次按意愿选择学校(幼儿园)机会和参加高考服务指导 2月9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和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关心关爱工作的通知》。 通知提出,要切实解决好在省指挥部公布的定点医院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我省支援湖北医疗队全体人员子女入园入学的后顾之忧,为其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期间提供一次按意愿选择学校(幼儿园)机会和参加高考服务指导。 具体包括: 1、 就读公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入学;就读民办幼儿园、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户籍地或居住地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优先安排入学。 二、就读普通高中的,在达到当地同批次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后,由户籍地或居住地所在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安排学校直接录取。 三、就读省内中职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 四、参加普通高考的,由教育考试工作机构按"一对一"提供志愿指导和招录服务。 五、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主动服务、特殊照顾、属地负责、保障有力"的要求,根据卫健部门审定并公示的名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保全面落实好关心关爱政策。 12、 辽宁省沈阳市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报考我市高中的,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参加录取 2月13日,沈阳发布《关于印发沈阳市保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家属若干措施的通知》 在教育保障方面: (十九) 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我市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情况下,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在实际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就近就便自主选择、优先安排。(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二十)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并报考我市高中的,参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参加录取;申请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的,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在我市参加高考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省定政策积极落实,做好细致服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 青海省 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及子女给予教育优惠政策 2月11日,青海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对我省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线开展医疗支援工作人员及子女给予教育优惠政策的通知》 青海制定了以下相关入学、升学优惠政策: 1、 子女需就读幼儿园的,可按照家长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按照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就读。 2、 子女需就读义务教育学校的,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所在县(区、市、行委),由当地教育部门统筹,按照属地管理和便利就近原则,优先安排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3、 子女需在当地就读普通高中的,依据学生中考成绩,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由当地教育部门在同批次录取中予以一定照顾。 4、 子女在省内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可由当地教育部门会同相关中职学校按照家长和学生意愿直接录取;符合相关政策条件并报考2020年省内高职院校的,可在同等条件下开通绿色通道,根据考生志愿免试录取,并优先选择专业。 5、 子女在省内外异地办学就读的,可由生源所在地教育部门优先安排。 6、 子女在就读期间,由所在学校安排专业教师给予人文关怀,提供心理疏导和课业辅导等帮助,并可根据学生需要,提供免费课后托管等服务。 7、 子女参加普通高考的,由省教育考试院与考区招办统计建册,安排专人协调其高中学校对其备考、应考、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等环节提供全程专项服务;录取到省内普通本科高校的,在不违背现行相关政策的前提下,根据考生意愿,可优先调整专业。 8、 对2020年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医疗队员,由省考试院与相关招生单位联系协调,确保其在复试、调剂等方面不受影响;报考我省高校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进入复试的,在招生计划允许范围内,予以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