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称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参加普通高考、成人高考的,在文化课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加20分。此消息传出,引来各方争议。 支持方认为,在此次战“疫”中,防疫一线的医护人员付出最多,有的甚至为抗击疫情献出了生命。此次黑龙江将加分对象限定于被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子女,且适用范围是高考,可谓行之有序。 反对方认为,认为教育资源是稀缺的,应当让孩子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高考还是相对最公平的方式,这里边不应该有特殊贡献加分。例如当当网创始人李国庆表示,他坚决反对高考加分。 笔者认为,无论是支持方,还是反对方,在发表言论的时候都属于对现行高考照顾政策不了解就胡乱放炮。其中的反对方还混淆了认定为烈士的医务人员与参加了抗击疫情的医务人员的区别。 被认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参加高考享受20分加分政策并不是新规定。这几年高考加分政策再三瘦身,但是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始终保留着。例如最新版的教育部《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5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省级招委会可根据本地投档录取办法决定,在其文化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3)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而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1条也规定: 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由此可见, 无论是教育部的全国性规定,还是黑龙江省以往的地方性规定,烈士子女本来就享受加分待遇。烈士医护人员子女是烈士子女中的一类,享受高考加分不是因为他们的医护人员职业,也不是因为参加了抗击疫情了,而是他们的牺牲被认定为烈士了。这是烈士子女多年来一直都存在的照顾政策。黑龙江省为烈士医护人员子女高考加分并不是重新制定的一条新规定,而是在发布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若干措施的通知的时候又强调了一下而已。 因此,无论是支持方,还是反对方,为烈士医护人员子女高考加分引发争议都毫无意义。支持方所捍卫的是一条早已存在的规定。反对方如果认为这条规定不合理,不公平,不要去仅仅反对为烈士医护人员子女高考加分。你应该去反对给所有烈士子女加分。否则你的反对本身就涉嫌不公平了,你有什么理由在所有烈士中唯独歧视医护人员烈士?同时反对方也要意识到,这不是给所有参加了抗击疫情的医护人员子女高考加分,而仅仅是给其中很小一部分的牺牲了的医护人员烈士子女高考加分。 说到这里笔者要说上一句个人观点。笔者反对很多种类的高考加分造成的不公平,但是唯独不会反对给烈士子女加分(当然也包括医护人员烈士子女)。这烈士与其他各种情况的荣誉不一样在于,这烈士不是谁为了自己孩子加分想当愿意当就能当上的,这是需要牺牲生命的。 希望大家不要再为这个事情浪费口舌了。还需要争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