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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国务院发布关于中小学开学最新通知!陕西这些考试有变化!

时间:2020-02-27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日前,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印发《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并以附件形式发布了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方案重点对中小学校开学前的准备、开学后的卫生防护以及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等提出了技术要求。

国务院:开学后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建议学生自带餐具,不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一、中小学校开学前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或外地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二、中小学校开学后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 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10.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 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1.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 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餐厅等场所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 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卫生洁具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干净。

14.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盥洗槽,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有条件时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5.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6.建议教师授课时佩戴医用口罩。

17.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 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8.加强因病缺勤管理。 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9.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20.对教职员工、学生和家长开展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示范学生正确的洗手方法,培养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

三、出现疑似感染症状应急处置

2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及时向学校反馈并采取相应措施。

23.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4.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时及时就医。

25.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通知精神,为更好保障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近期我省部分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安排公告如下: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原定于近期举行的自划线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合格线公布、复试录取、调剂工作和有关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推迟进行。

根据教育部通知要求,原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推迟进行。

原定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时间和同等学力人员申硕考试时间是否推迟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确定。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原定于近期进行的省属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根据疫情防控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将由相关高校发布,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原定普通高校音乐舞蹈类专业课校际联考划定合格分数线及成绩公布工作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原定于2月中下旬举行的职业教育单招(三校生单招)本科专业职业技能测试校际联考,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与海军招飞办公室充分沟通,原定于近期开展的海军招飞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

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经充分沟通,原定于3月2日至4月7日举行的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以及春节前后正在组织的高考体检工作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公布。

原定于4月举行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招生单独考试和原定于近期开展的空军招飞暂未接到正式推迟通知。

往年于4月举行的高考体育类专业课全省统考、有关高校原定于近期举行的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招生考试,推迟进行,具体时间根据 疫情防控情况决定。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要求,原定于3月14日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推迟举行,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原定于3月初进行的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公布暂未接到推迟通知。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原定4月11日至12日举行的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未接到推迟通知。

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

2020年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报名时间,按照惯例应于3月中下旬进行,待委厅下发招生专业目录和报考专业对应关系后,考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研判是否推迟报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原定于3月28日—29日举行的2020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决定是否推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社会考试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通知要求,原定于3月下旬举行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和全国剑桥少儿英语考试推迟进行,具体时间将由教育部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考籍管理工作

结合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原定于2月24日开展的2019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办省级考办审核工作延后进行,同时考籍接待窗口暂停现场办公,具体时间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安排。


来源:中国政府网 陕西招生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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